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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
包含:
1、船票:“祥龙岛”轮远航西沙船费及来往小岛间小快艇费用。【温馨提示:入住休息时,请反锁房门,注意个人物品安全,洗浴时,请使用防滑垫或地巾,注意防滑。】 2、餐饮:全程含3正2早,均为自助餐; 3、西沙通行费用; 4、西沙管家服务费用; 不含:
1、因气候或交通延阻、罢工、公共交通故障、延误、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4、旅游费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1)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地铁票等费用。 (2)行李托运费、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费。 (3)各项个人消费,包括但不限于:当地参加的自费项目、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交通工具上非免费餐饮费、通讯、烟酒饮品 收费电视等。 儿童:
/ 购物:
无,船上设有购物场所,属于其自行商业行为,非我社安排,购物随客意。 自费:
无,船上设有娱乐场所,属于其自行商业行为,非我社安排,购物随客意。 其它:
西沙旅游告知书 1. 报名时,旅游者必须如实填报自身健康状况。对于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严重心脏病、严重高血压、严重糖尿病、肢体残疾、视力障碍、智力障碍、严重鼻窦炎、严重贫血、眩晕症、癫痫病、哮喘病、狂躁症、抑郁症等精神疾病,以及所有可能引发公共安全的传染性疾病的旅游者,船方有权拒绝其登船。此外,醉酒者、重度晕船者、过度肥胖者、行动不便者及孕妇也不得登船。 2. 旅游者在行程中必须在指定区域活动,严禁私自下海游泳或从事任何危险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自带器具潜水等。 3. 为确保旅游者在岛期间的健康与安全,请密切关注个人饮食适应性及食品安全,避免出现过敏、食物中毒等危害身体健康的情况发生。 4.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旅游者在全程中不得向大海丢弃任何垃圾,必须按照分类要求处理垃圾。 5. 为了保护西沙的海洋资源,旅游者不得破坏岛上的任何植被,也不得捡拾珊瑚、贝壳、砗磲等海洋生物及其碎屑、壳体携带回船。如有违反,船方有权没收并送回至岛上,并可能追究法律责任。 6. 岛上植被繁多,为防止火灾,旅游者禁止携带任何火种上岛,也不得在岛上吸烟。 7. 由于西沙旅游所处环境的特殊性,旅游者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并接受:在出发前3天,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天气、海况、海事及军事管制、外交事件等)导致航程取消或延迟,旅行社和船公司均不承担责任,但将退还所有船票费用。 备注: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其他情况说明和相关条款,请旅游者提前认真阅读和知晓。 1)因不可抗力导致船方和旅行社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和船方有权对相应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 2)在旅游者与旅行社已签订西沙旅游合同,旅游者已经支付全额旅游费用后,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进行西沙之旅,可采用以下两种变更方式: ① 延续合同,即旅游者可选择搭乘后续航次继续完成西沙之旅,增减的机票等其他费用由旅游者自行解决。② 终止合同,如旅行社或船方尚无开始业务操作,则应全额退还旅游者缴纳的费用。如已开始操作并已产生实际费用且无法退还时,则应在扣除已产生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但旅行社或船方应向旅游者作出实际情况说明,必要的时候需提供相应证明。 3)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旅游者乘邮轮到达西沙海域后,如海面风力达 6 级(含)及以上,或浪高达 1.5米(含)及以上的情况下,船公司有权视实时情况取消旅客登岛计划及海上一切活动,船公司及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4)在行程中如有旅客突发疾病且危及生命的,出于人道主义及救人为本,船公司有权变更航线或提前或延时回航。 8. 参加西沙游的旅游者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防工作要求,不得探听、拍摄和传播涉密信息。 |
为保障您的旅行安全、顺利和愉快,请您在出游前和旅途中认真阅读我社提供的《国内旅游安全须知》和以下《出游注意事项》:
1、出发
1.1出游前请详细了解出发地及旅游目的地天气预报。携带好衣物洗漱等行李物品和必备药品。并确认自身身体状况(如孕期否等)适宜旅游。
1.2关于证件。成人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未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须携带户口本原件、持护照订购车船机票的须携带护照原件,以及享受政府优待政策的证件等。
1.3切勿出现误机/船/车等情况。无论您所处何处,请提前选定合适交通方案留足充裕时间,以防止天气、路堵等不确定因素导致无法及时到达集合地点而耽误行程。
1.4出发和返家途中请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注意旅游活动期间和自行活动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交通
2.1凡“包销位”的机车船票,或有特别说明的机车船票一经开出,不得签转、更改、退票。
2.2公共交通票一经开出,因个人原因退票更改的,退改票损失费用由游客个人承担。
2.3由于公共交通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3、住房
3.1团队住宿按床位分房,故有可能出现拼房现象,如拼房不成功,须按照约定的标准加收房差。三人同行自愿加床且酒店允许的,可以按照原订标准收费,另有约定的除外。儿童不占床的需补收早餐费用。
3.2酒店房内备有迷你吧的消费需自理,请入住时核对所含商品,如有短缺及时通知酒店服务员。
4、游览
4.1在旅途中请您听从导游的安排,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习俗。严禁携带牟利私货和违例物品。
4.2导游可能会根据行程状况调整行程先后顺序,但是游览景点不会减少,标准不会降低。
4.3行程中赠送项目若因交通延误或天气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不作退费。
4.4自费项目请游客根据身体条件自愿选择参加,导游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安排。如不参加,可以自行在景区外游览或耐心等待。
4.5潜水、骑马、登山等存在危险的项目,请在专业指导下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参加,切勿超安全警戒范围。
4.6游客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游客自行终止履行本旅游合同,游客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安全不在旅行社责任范围内。
5、老年、未成年特别注意事项
5.1旅游者76周岁以上没有家属陪同的,除需要填写《安全保障卡》,告知我社您的身体状况外,还需要您的家属在《老年旅游者补充协议》上签字并提供家属的联系电话,以证明家属知晓您的出游计划。
5.2旅游者16周岁至18周岁的请由监护人陪同游览,如无监护人陪同,请签订《未成年人补充协议》;我社不接受16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
5.3游客参加旅游活动时应选择自身身体状况允许并且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旅游项目。
6、购物
6.1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务必索要发票保留有效购物凭证。
6.2购买大件或易碎物品时应考虑携带是否方便或符合托运要求。
7、保险
7.1建议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若在旅途中发现意外请您当地就医,并保留当地医院提供的各类诊断证明、发票和病例的原件;意外发生时请尽快与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通知我方并将协助您向保险公司索赔。
7.2如您的保险有航班延误险,遇延误请您在机场该航空柜台开具航班延误证明,出游归来后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8、其他提示
8.1游客对行程、接待和服务标准有异意,请立即至电客服,我社全力解决。
8.2请游客如实填写意见单,处理投诉时我社将此作为重要凭证。
8.3因不可抗力(如:暴风雪,台风,地震等)及非我公司原因(如:战争、罢工、道路及景点整修等)或航班延误、取消等特殊原因必须要调整行程的情况发生,我司将与您商讨调整旅游计划,由此而导致额外费用产生的(如:食宿、交通、签证等)按照旅游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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