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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
1、游览期间每人每天一瓶矿泉水; 包含:
1、交通:杭州/兰州(6天往返)团队经济舱机票(含机建燃油税,机票开出后不得更改签转,如遇航空公司航班调整、延误、或临时取消我社定位等,造成旅游行程延误或取消,我社将负责协调,但不承担经济赔偿)。敦煌/兰州硬卧火车(单趟)。 2、用车:根据人数安排车型(2-3人安排5座/4-6人安排7座/7-8人安排9座 商务车 保证一人一座)。 3、住宿:全程入住指定酒店标准间(4晚携程4钻)。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不含单房差,西北住宿标准偏低,请客人做好心理准备,酒店三人间比较少,而且酒店房间面积较小,无法加床,如果产生单人请补单人房差或与其他游客拼房。【温馨提示:晚上入住酒店休息时,请反锁房门,注意个人物品安全,洗浴时,请使用防滑垫或地巾,注意防滑。】参考酒店: 参考:兰州凡里而美酒店、张掖恒达丽景酒店、嘉峪关晨枫酒店、敦煌国际大酒店 备注:以上参考酒店无法接待的情况下,我社可选择其他酒店,但标准不低于上述酒店! 4、餐饮:含4早,早餐为酒店餐厅用餐,正餐自理。 5、门票:行程内包含景点首道大门票(含凉州诗词博物馆、七彩丹霞+景交、嘉峪关城楼、鸣沙山月牙泉)。 6、其它:由司机完成接待,负责驾驶、安排住宿、安排门票,简单讲解介绍 不含:
1、景区小交通:嘉峪关关城区间车15-30元/人、鸣沙山电瓶车20元/人(此价格为参考价格,具体以景区出台实际价格为准,游客自愿选择参与!)、莫高窟门票自理,报名后请自行及时预约,其余景点为免费景点如后期产生费用请现付; 2、单房差。 3、因气候或交通延阻、罢工、公共交通故障、延误、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4、旅游费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1)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地铁票等费用。 (2)行李托运费、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费。 (3)各项个人消费,包括但不限于:当地参加的自理项目、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交通工具上非免费餐饮费、通讯、烟酒饮品 收费电视等。 5、个人旅游意外险(建议出团前购买) 儿童:
儿童(2-12周岁):此收费只包含机位、车位费用,其余不含(包括但不限于:住宿、门票等费用)。 购物:
无,部分景区或酒店内设有购物场所,属于其自行商业行为,非我社安排,购物随客意。 自费:
会有推荐特色体验项目,自愿原则,无强制。参考项目如下: 敦煌大漠风情宴168 元/人起 ( 10 人一桌) 敦煌鸣沙山骆驼100元-120/人(08:00之前乘坐骆驼为120元/位)、鸣沙山鞋套15元/双、鸣沙山滑沙25元/人 敦煌演艺(60-90分钟):又见敦煌:298元/人起、368元/人起(7月1日起)、乐动敦煌:298元/人起、敦煌盛典:238元/人起 、千手千眼:298元/人起 其它:
1.西部地区的饮食以牛羊肉为多,一些人可能不大习惯,可以事先带一些东西。 2.西北地区位于我国西北内陆高原,远离海洋,气候以温带大陆性质气候为主,具体表现:春季干燥,回暖迅速,夏季短促,降雨集中,秋季凉爽,冬季少雪,寒冷漫长,全年干燥少于,四季分明,注意早晚保暖。 3.受旅游地自然条件限制,景点沿途餐厅的条件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较,无论从硬件设施或者饭菜质量都有一定的差距,且北方大部分地区口味偏重,喜辛辣,但是我们尽最大的努力与餐厅协调,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4.西北地区受宗教影响,风俗习惯与我们不同,游时请谨记导游提出的注意事项,在任何场合下都不要提及有关少数名族的政治问题,忌说与少数名族有关的话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5.西北旅游较落后,车、房、餐均不如浙江,希望游客善于调节心情,抱着愉快而不是寻找落后的心情。 6、提前7天以上取消行程,如有交通费已产生(如火车票、机票、船票等)的损失费,由取消一方承担! 7、所有赠送项目如因人力不可抗因素或个人原因不参加的,无费用退还。 8、若遇人力不可抗拒情况,无法继续行程,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客人协商整或更改行程。 |
为保障您的旅行安全、顺利和愉快,请您在出游前和旅途中认真阅读我社提供的《国内旅游安全须知》和以下《出游注意事项》: 1、出发 1.1出游前请详细了解出发地及旅游目的地天气预报。携带好衣物洗漱等行李物品和必备药品。并确认自身身体状况(如孕期否等)适宜旅游。 1.2关于证件。成人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未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须携带户口本原件、持护照订购车船机票的须携带护照原件,以及享受政府优待政策的证件等。 1.3切勿出现误机/船/车等情况。无论您所处何处,请提前选定合适交通方案留足充裕时间,以防止天气、路堵等不确定因素导致无法及时到达集合地点而耽误行程。 1.4出发和返家途中请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注意旅游活动期间和自行活动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交通 2.1凡“包销位”的机车船票,或有特别说明的机车船票一经开出,不得签转、更改、退票。 2.2公共交通票一经开出,因个人原因退票更改的,退改票损失费用由游客个人承担。 2.3由于公共交通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3、住房 3.1团队住宿按床位分房,故有可能出现拼房现象,如拼房不成功,须按照约定的标准加收房差。三人同行自愿加床且酒店允许的,可以按照原订标准收费,另有约定的除外。儿童不占床的需补收早餐费用。 3.2酒店房内备有迷你吧的消费需自理,请入住时核对所含商品,如有短缺及时通知酒店服务员。 4、游览 4.1在旅途中请您听从导游的安排,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习俗。严禁携带牟利私货和违例物品。 4.2导游可能会根据行程状况调整行程先后顺序,但是游览景点不会减少,标准不会降低。 4.3行程中赠送项目若因交通延误或天气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不作退费。 4.4自费项目请游客根据身体条件自愿选择参加,导游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安排。如不参加,可以自行在景区外游览或耐心等待。 4.5潜水、骑马、登山等存在危险的项目,请在专业指导下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参加,切勿超安全警戒范围。 4.6游客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游客自行终止履行本旅游合同,游客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安全不在旅行社责任范围内。 5、老年、未成年特别注意事项 5.1旅游者76周岁以上没有家属陪同的,除需要填写《安全保障卡》,告知我社您的身体状况外,还需要您的家属在《老年旅游者补充协议》上签字并提供家属的联系电话,以证明家属知晓您的出游计划。 5.2旅游者16周岁至18周岁的请由监护人陪同游览,如无监护人陪同,请签订《未成年人补充协议》;我社不接受16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 5.3游客参加旅游活动时应选择自身身体状况允许并且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旅游项目。 6、购物 6.1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务必索要发票保留有效购物凭证。 6.2购买大件或易碎物品时应考虑携带是否方便或符合托运要求。 7、保险 7.1建议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若在旅途中发现意外请您当地就医,并保留当地医院提供的各类诊断证明、发票和病例的原件;意外发生时请尽快与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通知我方并将协助您向保险公司索赔。 7.2如您的保险有航班延误险,遇延误请您在机场该航空柜台开具航班延误证明,出游归来后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8、其他提示 8.1游客对行程、接待和服务标准有异意,请立即至电客服,我社全力解决。 8.2请游客如实填写意见单,处理投诉时我社将此作为重要凭证。 8.3因不可抗力(如:暴风雪,台风,地震等)及非我公司原因(如:战争、罢工、道路及景点整修等)或航班延误、取消等特殊原因必须要调整行程的情况发生,我司将与您商讨调整旅游计划,由此而导致额外费用产生的(如:食宿、交通、签证等)按照旅游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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