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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
包含:
价格包含: 1晚新加坡市区四星酒店、3晚马来西亚四星级酒店,1晚澳门五星级酒店。 行程中用车. 新马酒店早餐(澳门酒店无早餐)8个正餐 行程内景点 往返机票 导游、领队服务 不含:
价格不含: 税金杂费等800元/人,请与团款一并支付。 马来西亚导游小费20元/人/天,共计80元/人现付导游,以及马来西亚旅游税10马币/晚/间房,约合人民币30元/人,现付酒店 因不可抗力产生的额外费用。 澳门早餐费用。 行程之外费用。 儿童:
购物:
购物安排: 我司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可在旅游行程中穿插安排特色商店(共4站): 新加坡(2站):珠宝店不超过60分钟,药油店不超过60分钟 马来西亚(2站):土特产不超过90分钟,乳胶不超过90分钟 自费: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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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您的旅行安全、顺利和愉快,请您在出游前和旅途中认真阅读我社提供的《出境旅游安全须知》和以下《出游注意事项》: 一、交通 1、出游前请了解出发地及旅游目的地天气预报,携带好行李衣物和必备药品,注意保暖。 2、出团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护照原件或港澳旅行证件,16岁以下未成年人还必须携带户口本原件或身份证原件(护照等在我社证照部门办理签证的,由我社出境领队统一携带至出发地点)。 3、游客在自行前往机场和返家途中请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注意旅游活动期间和自行活动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4、凡特价机票、包机票,一经开出,不得签转、更改、退票。非特价机票退票按航空公司的规定办理。火车票一经开出,因个人原因退票更改的,退票费等损失费用由游客个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如天气、战争、罢工、航班延误、取消或滞留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⑵.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⑶.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⑷.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6、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二、住房 1、团队住宿按床位分房,故有可能出现拼房现象,如拼房不成功,须按照约定的标准加收房差,三人同行自愿加床且酒店允许的,可以按照原订标准收费,另有约定的除外。儿童不占床的需补收早餐费用。 2、酒店房内备有迷你吧的消费需自理,请入住时核对所含商品,如有短缺及时通知酒店服务员。 三、门票 1、赠送项目因自愿放弃或时间不够不能成行的不退费用。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景点减少的,我社退还未发生的收费景点的门票费用,非收费景点不退费。 3、游客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游客自行终止履行本旅游合同,游客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 4、景点顺序有可能互换,但不会减少景点及游览时间。 5、自费项目遵循游客自愿参加,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不参加,可以自行在景区外游览或耐心等待。 四、老年、未成年特别注意事项 1、76周岁以上旅游者没有家属陪同的,除需要填写《安全保障卡》,告知我社您的身体状况外,还需要您的家属在《老年旅游者补充协议》上签字并提供家属的联系电话,以证明家属知晓您的出游计划。 2、16周岁至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监护人陪同游览,如无监护人陪同,请签订《未成年人补充协议》;我社不接受16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 3、游客参加旅游活动时应选择自身身体状况允许并且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旅游项目。 五、购物 1、在个体摊贩上购买商品要注意慎重把握商品质量和数量,不打算购买物品不要讨价还价。 2、任何地方购买商品请注意索要购物小票和发票,免税商品注意保留所有相关单据。 3、购买商品时事先了解所在国及我国海关民航等方面的规定及限制。 六、其他提示 1、游客对行程、接待和服务标准有异意,请立即至电客服我社全力解决。 2、请游客如实填写意见单,处理投诉时我社将此作为重要凭证。 3、赴热带地区旅游请自带驱蚊药物,防止蚊虫叮咬,出现发烧等症状及时赴医院检查治疗,防止登革热或痢疾等疾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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